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关于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
第一项 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依据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资委四部委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》(发改经体〔2017〕1999号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、《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》(民发〔2014〕166号)的文件精神,以及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章程制定。
第二项 协会年度会费收取标准为四个等级:
(1)副会长单位:10000元
(2)协会理事单位:5000元
(3)分会理事单位:3000元
(4)会员单位:500元。
第三项 会员会费在每年12月底前一次性缴清。
第四项 会费由协会财务部门统一收取,统一管理。
第五项 会费用于:
(1)在理事会的监督下,开展协会的各项业务工作;
(2)会费只用于日常管理及业务工作,不在会员中进行分配。
第六项 会费收支情况接受理事会审核监督。
第七项 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不发生抵触。如有抵触,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。
第八项 本办法经2018年12月13日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。
第九项 本办法解释权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理事会。